DB50∕T 547-2024 消防安全管理标识(重庆市)
ID: |
653662C870514B7BB5DAEC669BCAEF96 |
文件大小(MB): |
1.08 |
页数: |
22 |
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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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4/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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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220.20,CCS,C 80 50,重庆市地方标准,DB50/T 547—2024,代替:DB50/ 547—2014,消防安全管理标识,2024 - 08 - 27发布,2024 - 11 - 27实施,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DB50/T 547—2024,II,目次,前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标识分类 1,5 标识设置 1 一般要求 1,消防安全提示标识 2,消防设施器材标识 2,消防管理制度标识 2,6 标识制作 2,7 安装与维护 .3,附录A(规范性) 消防安全提示标识 .4,附录B(规范性) 消防设施器材标识 10,附录C(规范性) 消防管理制度标识 14,参考文献 18,DB50/T 547—2024,I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消防安全管理标识》DB50/547-2014。与《消防安全管理标识》DB50/547-2014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消防安全提示标识增加:消防车道标识要求与划线方法、避难层与避难间标识、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与充电提示标识、气体灭火紧急启停按钮、设备检修等内容;,b)消防设施器材标识增加:消防排烟口、消防送风口、排烟防火阀、机械排烟管道、加压送风管道、消防送风风机、消防排烟风机、末端试水装置、智慧消防末端、消防救援窗口、阀门状态等内容;,c)消防管理制度标识增加: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公示牌、智慧消防系统信息公示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信息公示牌、微型消防站人员信息公示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公示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公示牌、厂房/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公示牌等内容;,d)删除人员核定标牌等内容,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重庆市消防救援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重庆市消防救援局、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俊东、刘梅梅、李启路、蒙明朝、周凯、谭超、何炯、许果、冯扬洋、陈治宇、聂航、李凯、唐文娟、徐欣、徐世臣、江华,本文件于2014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DB50/T 547—2024,1,消防安全管理标识,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消防安全管理标识的术语和定义、标识分类、标识设置、标识制作、安装与维护,本文件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使用的消防安全标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893 安全色,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消防安全提示标识 fire safety sign,设置在建筑主要出入口、疏散通道、重要房间等位置,用以提示表明建筑总平面布局、疏散路线、重点部位等信息及警示类的消防安全管理标识,消防设施器材标识 fire equipment sign,设置在建筑消防设施、器材上或其附近,用以表明消防设施、器材名称和位置,以及消防设施、器材应保持的工作状态和使用方法的消防安全管理标识,消防管理制度标识 fire rules and regulations sign,设置在建筑重点部位、重要场所的醒目位置,用以提示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工作职责等信息的消防安全管理标识,4 标识分类,根据消防安全管理标识所表达的内容分为消防安全提示标识、消防设施器材标识、消防管理制度标识。消防安全提示标识的式样及配色见附录 A,消防设施器材标识的式样及配色见附录 B,消防管理制度标识的式样及配色见附录 C,5 标识设置 一般要求,DB50/T 547—2024,2,5.1.1,标识的设置应符合GB 13495.1中的有关规定,5.1.2,标识的图形、文字及方向提示可组合使用。在标识远离指示物时,应与方向辅助标志联合设置,标明标识距设施的距离和方向,5.1.3,本文件没有明确英文标注的,可根据使用需求增加英文标注。 消防安全提示标识,5.2.1,在消防车道路侧缘石立面和顶面应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无缘石的道路应当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5.2.2,在建设用地的消防车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车道净宽施划禁停标线,5.2.3,消防控制室、配电室、发电机间、消防水泵房、微型消防站等重要房间除设置设备用房名称标识外,还应设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识,5.2.4,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应设置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与充电提示标识,5.2.5,建筑入口显著位置应设置总平面布局图标识,标明建筑主要出入口、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池取水口、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柴油发电机房位置等内容,5.2.6,在人员密集场所的各楼层主要出入口和宾馆客房、公共娱乐场所包厢的房间门后或附近醒目位置应设置楼层疏散指示图标识,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的当前位置等内容,5.2.7,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等常用标识上应标明使用方法。 消防设施器材标识,5.3.1,建筑消防设施应根据需要在设施的上方、侧方或者设施本体上设置相关标识,重要的消防控制阀门上还应标明阀门名称和工作状态(常开或常闭),5.3.2,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分保护区域的消防设施,应在标识中明确其保护范围及楼层,5.3.3,地下消火栓等设置于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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